
130328-发改委:中国铁路管理不宜「网运分离」
发布时间:2013-03-28 10:38:22,阅读人数:1
新华社引述《中国证券报》报道,中国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所运输管理研究室主任刘斌在接受专访时表示,铁路进行政企分开是铁路体制改革的基础,在产业组织改革层面,应当确定适度竞争的原则,而此前行业内讨论较多的「网运分离」模式并不适合中国国情。
刘斌认为,「网运分离」是铁路管理的一种模式,即铁路路网和运输经营相分离的模式,主要应用在欧洲,但是这种模式在中国并不太合适。
2003年,铁道部提出「网运分离」的模式主要借鉴欧洲铁路的改革经验,欧洲铁路网运分离主要基于两大思考:一是国家承担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责任,因为在欧洲特别是瑞典,「网运分离」模式下,国家给予很大补贴,二是运营层次上,各国的铁路运营公司形成相互竞争,竞争的作用比较明显。
「网运分离」模式在欧洲很成功,主要是因为在建立欧盟的大背景下,各国铁路之间有互联互通、相互过轨的要求,并且这个模式符合欧洲各国铁路的特点,欧洲国家国土面积都很小,线路很少,很难形成竞争的区段,而用这种模式,可以通过不同的运营主体来实现竞争。
中国的情况有很大不同,中国平行线路非常多,不需要「网运分离」也完全可以实现竞争。「网运分离」可能会导致行业过度竞争。
对于「政企分开」后的铁路建设总体思路,刘斌认为,资产分类管理,铁路分类建设。即公益性铁路由政府承担,经营性的铁路由市场化方式来进行操作,社会资本应充分进入到铁路行业。
刘斌说,从铁路线路本身来说,中国铁路大干线之间是存在竞争关系的,现在之所以体现不出来,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目前管理主体为铁道部,为集中管理;二是因为目前铁路运输能力比较紧张,行业内的竞争性不能得到体现。实现铁路竞争性,一要建立市场机制,二要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刘斌认为,铁路究竟是应该组建叁家、四家、还是五家运输公司,数量并不重要。在有限的几个大干线上形成竞争,对于铁路来说就足够了。拆分的目的是寻求合理的企业边界,只要企业之间资产能够流动,能够进行再重组,企业之间就会通过不停的资产重组进行有效资源配置,市场就会自然地找到边界。
但是,也不是公司越多越好,铁路竞争并不需要你死我活的竞争。对于重资产行业,全面的、恶性的竞争,会导致全行业盈利亏损。历史上出现过很多例子,譬如美国铁路行业曾出现过恶性竞争,最后导致行业整体亏损严重。
至于即将开始的铁路改革目标大概要多长时间才能基本实现,刘斌认为,大概会以5年为一个阶段,分两阶段落实。2013至2018年为第一阶段,主要做铁路管理体制的改革,2018至2023年为第二个阶段,主要确认市场主体地位,形成现代企业制度。